宜昌法院发出首份《当事人本人到庭令》

时间:2023-07-08 08:47:35      来源:三峡日报


(相关资料图)

7月6日,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,根据案情需要,为查清案件关键事实,向诉讼当事人王某、董某发出宜昌法院首份《当事人本人到庭令》,要求双方亲自到庭参加法庭调查。

《当事人本人到庭令》是近年来人民法院诉讼改革过程中开始应用的一种新型法律文书。今年6月,市法院制定了《<当事人本人到庭令>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并在全市辖区推行,这也是湖北省内首个在民事诉讼中试行《当事人本人到庭令》的中级人民法院。

《当事人本人到庭令》的发出,将积极有效回应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,充分发挥庭审查明事实、排除疑点的实质功能,破解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虚化困境。这也是宜昌法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实质化解矛盾纠纷,优化审判工作机制的重要司法举措。(记者覃江云、通讯员向晓琳)

关键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