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如友家要求合租客不超40岁引热议 律师解读来了 天天要闻

时间:2023-06-14 14:58:32      来源:上游新闻

近日,自如租房需40岁以下一事受到多方关注。对此,上游新闻记者就该条款向相关商家进行了证实,并邀请专业律师解读。

自如方面表示,此情况仅限于自如友家合租类型房源,自如整租及自如寓等其他产品并无相关规则、面向全部用户签约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对于设立相关规则的初衷,自如相关负责人表示,选择合租房源的租客绝大多数是青年群体,而年龄差距较大的租客合租更容易在厨、卫、客厅等共享区域使用上产生生活矛盾。基于公司多年租住生活的经营和广大合租租客的反馈,才设置合租房源的租客签约年龄。规则设置初衷绝不涉及所谓“年龄歧视”,家庭类型租客建议可以选择整租等其他类型房源,居住体验也会更好。

记者看到,有媒体就“自如限制租客年龄是否合理”在网上发起投票。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“合理,年龄差影响居住体验”。

评论区部分网友也表示,“这是好事,不同年纪的大概率作息不一样,特别容易产生矛盾”“年龄差太大,生活方式差太多了”“和中年夫妻合租,晚上9点后不让说话、客厅堆满了东西,无法接受”……

不过,也有部分网友认为,这种规定有歧视年长租客之嫌。

对此,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曹谢思律师表示,《消保法》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经营者设置年龄交易门槛,属民事合同约定,双方买卖遵从自愿原则。同时自如公司在合同中有清晰明确的年龄提示,在接受用户问询时及时准确解答,并向其推荐了其他不限制年龄的产品,已尽到了充分的提示义务。

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邵磊称,《民法典》规定中,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限制对方主要权利,该格式条款无效。但前提是签订合同后,才能对合同条款效力进行认定。从目前情况来看,自如虽在合同条款设置年龄限制,但未签署合同,就不存在违反《合同法》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来看,租户是可以选择其他租赁产品的,也不存在侵犯公平交易权。

上游新闻记者严薇

编辑:陈璐

责编:张松涛

审核:冯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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